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辽食药监公告〔2018〕**号),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沈阳市皇姑区牙古牛肉面馆经营的方盘和小碟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为方盘和小碟,加工日期为2018年9月13日,检验项目: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服务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18年10月25日对沈阳市皇姑区牙古牛肉面馆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责令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并提供合格餐具。
(三)沈阳市皇姑区牙古牛肉面馆承诺严格按照清洁顺序清洗,定期检查清洁设备,保证正常使用,设置专用的草拟局清洁池,清洁后进行消毒柜消毒,消毒后及时放入保洁柜保存。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