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关于2017年1月5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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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5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2017年1月5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8日(10个工作日)。
电话:024-25311027
传真:024-25311028
通讯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28号行政审批大厅 1楼8号 环保窗口(11014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受理日期 | 备注 |
1 | 沈阳吉隆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验收项目 | 沈阳市于洪区金岭路37号 | 沈阳吉隆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环境监测站 | 2017.1.5 | 整体验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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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4:17: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