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执法检查付忠伟参加
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数据流通,有效解决不敢、不愿、不会共享等问题,提高政府效能,助推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忠伟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市信息中心、市民政局和市公安局大数据情报合成作战中心,详细了解了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以及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和数据资源挂载、共享、使用等情况,并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的意见和建议。
付忠伟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市委关于“数字政府”“数字沈阳”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建立完善共享平台,配套出台制度措施,有序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市在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条例》贯彻实施力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和开放进度。
付忠伟强调,要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对接整合,明确共享对接责任,完善共享平台功能,统一全市政务数据标准,有序推进数据信息归集共享;要优化资源配置,打破数据孤岛,推动数据资源在民生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高效运用,进一步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持续完善制度措施建设,强化政务数据安全,全面提升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占春参加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松林陪同检查。(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唐心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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