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沈阳市林业建设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0月24日,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沈阳市林业建设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秀华、副主任段绍英、何云波、乔治国、霍福来分别带队,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县乡镇街道,对“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各执法检查组分别来到吉祥街道蛇山沟石景山、通航管委会财湖景观绿化,森林公安局、包家屯林地恢复地块,慈恩寺华家沟、四家子公主陵榛子园,马家店林场、八虎山林场,十间房寒富苹果园、通航2018年新建市级寒富苹果标准园,对我县造林绿化工作、果树经济林工作、森防工作、国有林地林木管理工作和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照检查内容,围绕“一法一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等内容进行座谈,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段秀华指出,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提高林业现代化建设,加大人才队伍的培养与管理,注重产业融合,增加林业发展的综合效益,把加快林业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绿色保障。
在执法检查前,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相关会议,听取副县长赵永硕作关于我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沈阳市林业建设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刘国印、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负责人等参加检查与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