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一、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
上半年,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2084户,3235人。农村低保对象4301户,8815人。保障面为2.27%。半年来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160.2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527.44万元、农村低保金632.3万元。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截止5月份,全县农村五保户2437户、2499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492人,分散五保户1945户、2007人。全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24%。半年来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531.98万元。按照有关要求,五保户每月每户发放5元电费,累计发放2437户、6.09万元。
二、医疗救助方面
截止5月末,共解决城乡困难群众3000余人次的医疗救助金52.16万元,基本解决了特困群众住不起院,看不起病的问题,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三、临时救助方面
4月份出台了《法库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临时救助工作。2016年上半年,共解决1369人次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76.4万元。春节前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向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乡低收入群众、孤儿送温暖活动,送去慰问金592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坚持主动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2016年上半年共接待求助人员146人次,符合救助条件给予救助的140人次。男86人,女 54人,未成年人8人。春节期间,紧急采购了棉被、大衣、棉鞋等御寒衣被和食品,对不愿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发放,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专项救助方面
2016年开始,我县深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积极做好前期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对孤儿、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给予政策性补助,半年来共计发放49.6万元。“六一”儿童节慰问省孤儿学校在校法库孤儿91人,慰问金共计1.82万元。
五、慈善救助方面
上半年,救助罹患先心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的贫困儿童以及罹患乳腺***、宫颈***的贫困妇女共计9人,救助资金20余万元。春节期间,“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为贫困家庭共计发放面、油等过节物资300份。
六、减灾救灾方面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县、乡、村(社区)建立健全灾害应急预案。二是制定汛期应急预案,汛期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安置、临时生活救助、冬春救助,确保了灾后群众的日常生活。三是认真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讲解防灾减灾知识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升了全民防灾避险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