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
龙山街道办事处、包家屯镇政府、四家子乡政府:
《龙山街道关于申报2021年前满洲屯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包家屯镇关于申报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四家子蒙古族乡关于申报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已收悉。按照市民宗局关于法库县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的批复,现批复如下:
1.同意龙山街道办事处、包家屯镇政府及四家子乡政府申报的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资金投向58.8万元用于龙山街道前满洲屯村储藏窖项目;57.82万元用于包家屯镇十家子村(孙家窝堡)田间作业路项目;58.8万元用于四家子蒙古族乡公主陵村巴尔虎山景区新建山门项目。
2.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沈阳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抓好项目组织落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
3.严格执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
法库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