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失业补助金政策问答
※如有虚假用工套取国家社保基金的法人、经办人及失业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开始了,现就失业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哪些人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申领失业补助金时失业保险处于暂停缴费状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申领时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失业保险费未缴满12个月,申领时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已缴满12个月及以上,本人主动离职或辞职,申领时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哪些人不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申领失业补助金时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2.申领失业补助金时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
3.申领失业补助金时仍在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申领失业补助金时未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
5.申领失业补助金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申领失业补助金时正在服兵役的;
7.申领失业补助金时移居境外的;
8.已领取过失业补助金的。
三、失业补助金发放多少个月?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申领次月起按月发放。
四、失业补助金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失业补助金发放的标准,按照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为失业保险金标准50%,即城区:684.25元、海台岫:629.00元;
2.失业保险费未缴满12个月的为失业保险金标准50%,即城区:684.25元、海台岫:629.00元;
3.失业保险费缴满12个月及以上120个月以下的为失业保险金标准80%,即城区:1094.80元、海台岫:1006.40元;
4.失业保险费缴满120个月及以上的为失业保险金标准80%,即城区:1159.20元、海台岫:1065.60元;
五、什么时间、在哪里申领失业补助金?
1.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2.登录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
3.登录鞍山市政务服务网网站社保个人业务入口(http://spj.anshan.gov.cn/)
4.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
六、申领失业补助金是否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不核减其参保缴费年限;
七、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的政策有哪些?
1.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不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生育的,不享受生育补助金。
八、哪些情况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4.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应征服兵役的;
5.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移居境外的
6.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7.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九、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是否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
1.失业补助金不能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
审核不通过原因
1、其他原因--没做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失业原因不是“从各单位辞职”;
2、未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非本市参保人员;
3、失业时间不在政策范围内;
4、银行 账号信息有误--提供的不是本人本人的鞍山银行账号;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享受一次(2020年已经申请过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不可享受2021年失业补助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