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认定公告
2019年第06号
依据《鞍山市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人员劳动关系认定办法》,经我局劳动关系认定领导小组2019年7月19日联席会议审查讨论,现将拟认定劳动关系的档案丢失损毁人员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王钢:男,海城市腾鳌棉织厂,1996年6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1985年1月至1996年6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王兆顺:男,海城市低压开关厂,1998年5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6年9月至1998年5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石伟:男,海城市酿造厂,2002年12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6年1月至2002年12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4、原华(原清):女,海城市商业印刷厂, 1989年12月至2019年2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5、李国成:男,海城机器厂,2004年3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0年10月至2004年3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6、刘明强:男,海城市油脂厂,2002年12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3年8月至2002年12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7、孟涛:男,海城市第一粮库,1993年7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0年8月至1993年7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8、朱玉艳:女,海城市喜美服装厂,1997年1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6年9月至1997年1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9、倪树成:男,海城市低压开关厂,1998年11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0年8月至1998年11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0、赵玉红:女,海城市运输总公司第一分公司, 1990年8月至2019年7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1、孔皎:女,海城市甘泉粮库,2001年12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8年12月至2001年12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2、隋宇:女,海城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1988年12月至2001年12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3、吕长庆:男,海城市低压开关厂,1998年6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3年11月至1998年6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4、张营:男,海城市牛庄铁木家具厂,1996年12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3年11月至1996年12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5、段树宏:男,海城市镁制品总厂, 1983年12月至2004年10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6、王海文:男,海城市东四粮库,2006年12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84年1月至2006年12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7、孟庆红:女,海城市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2001年12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96年11月至2001年12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