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包容免罚事项清单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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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2日发表
我市于9月1日起实施《鞍山市包容免罚事项清单》。这是市司法局为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努力为企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千山区司法局已于第一时间将《包容免罚事项清单》转发到相关执法单位。根据《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发生符合规定情形的62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免予罚款,涉及市场监管、住建规划、文化监管、劳动监察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包容免罚”对象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经营者首次违法;能够通过整改措施予以纠正;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容免罚”不适用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不罚款不等于全部免责,应出具《包容免罚通知书》限期整改。
《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将为新经济、新业态、新从业者提供有别于过往的相对宽松、自由的成长环境,逐步引导市场建立内部自律监督机制,为千山区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推进千山区经济社会全方位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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