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解放东路道路大修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建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解放东路道路大修本次实施段落为西起山南街,东至园林路,道路总长度1253.08米,规划红线宽度60米。本次大修主要针对机动车道,拟实施方案为将原有机动车道路面部分揭出,新建25厘米水稳基层+7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面层,预计大修沥青面积32000平方米,造价768万元。
道路下现有排水干线管道水流条件较好,予以保留利用,随道路改造翻建部分雨水口及雨水连接管,同时增设排水预留管道,预计工程造价54万元。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概算约822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2010年6月20日至2010年7月31日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2日至2010年5月19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监理资格预审表4份
(预审表地址http://www.anshan.cn/ztlm/ztb/content.jsp?id=4)
(5)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以及该注册监理工程师近3年在本企业担任总监的同类工程业绩(业绩合同金额应大于800万元),业绩需提供原始合同及项目评定书。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和材料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请于2010年5月19日下午2:00时,在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至2010年5月19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下午2:00时,地点: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邮 编: 114002
联 系 人: 宋丹菲 宋秀娟
电 话: 0412-2263062
传 真: 0412-2263062
电子邮件: asszfzbzx@126.com
网 址:http://www.anshan.gov.cn/ztb/
开户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账 号:7200***********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刘彬
电 话:024-22733398
传 真:024-22722158
电子邮件:WXZB2005@163.COM
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