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公告鞍立拟征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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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鞍山市禽蛋总公司:
为实施市级规划,鞍山市政府拟农转用你单位部分国有农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拟农转用地块坐落于鞍千路西侧,拟农转用土地面积2.1658公顷,其中畜禽饲养地2.1658公顷。
征地按照《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339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鞍政发[2015]46号)文件标准补偿安置。
补偿标准:8万元/亩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告知后,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立山区分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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