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敛财
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开展专项整治
2010年高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7月1日,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通知,重申五项纪律要求: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严禁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严禁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严禁参加亲属以外人员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严禁用公车送子女入学、外出旅游。
市纪委监察局将召开全市专项整治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敛财工作会议,在连续两年专项整治升学宴敛财问题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借升学宴敛财行为。今年7月至9月,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举办升学宴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同时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移风易俗,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今年是中央颁布实施《廉政准则》的第一年,开展专项整治升学宴敛财工作是落实《廉政准则》要求,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落实省委专项整治干部队伍中收送钱财问题四个严禁规定的重要举措。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要深入做好思想教育、纪律宣传。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采取个人报告、组织摸底、登记造册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有升学子女党员干部的具体人员情况,组织集体廉政谈话,提出纪律要求。同时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以有升学子女的党员干部为重点,组织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举办升学宴敛财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违反规定所收的礼金和礼品,一律依法依纪收缴。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不严格执行纪律,致使本系统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
12388 151****2388 553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