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供销总社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鞍山市推进网格化建设方案实施意见》(鞍安委发[2017]13号)的要求,市供销总社结合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鞍山市供销总社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全覆盖,市社在社直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一、划分网格。条块结合,以社直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为基础,建立市社系统安全监管网格。划分重点,市社根据社直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巡查)的重点。一是人员密集场所包括:新亚百货、长大商贸城,果品批发市场;二是消防防控企业:包括供销储运公司仓库、供销物回公司回收站点、齐大山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等;三是日杂公司鞭炮库。权责相当,依据网格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监管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明确网格人员相应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做到权责一致、尽职免责。
二、落实各级网格工作职责。
三、确定实施步骤。准备阶段(2017年7月底);实施阶段(2017年8月至10月底);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中旬)。
四、工作要求。1、落实“六定”措施;2、提高认识、精心组织;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