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企业自检自查工作,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市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意见》(鞍政办发〔2016〕76号)精神,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国资委虽没有行业管理职能,但本着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原则,市国资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是建党100周年大庆这种重点时段的特殊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国有企业针对重点环节组织了督导排查,认真督促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研判风险,有效管控。同时,督促其他市属各国有企业集团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重点排查整治内容”,结合行业标准,自行列出督查任务清单,照单检查、逐项落实,确保检查企业“全覆盖”、检查内容“无遗漏”。
工作开展以来,市国资委对各企业督导排查及自检自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规定了整改时限。各企业也已制定了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台账,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调了整改时限。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市属国有企业结合行业标准,积极彻底整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