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提前完成三季度闲置土地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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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全面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增存挂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鞍山市市本级2020年度闲置土地任务基数为494.61公顷, 9月底处置率为12%,消化闲置土地任务数为59.35公顷,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市局,到各区闲置地块开展巡查和信息取证。
截至目前,已完成处置面积62.25公顷,提前完成三季度闲置土地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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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6:50: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