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依法治县(市)区(开发区)办公室,市直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及素养,提高全民法律的知晓率及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依法治市办决定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8月25日至9月25日
二、活动主题: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三、活动内容:
(一)各县(市)区组织有关部门、志愿者、社会群众等力量,紧密围绕法制宣传月主题,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深入镇街、社区,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治展览、法律知识普及等活动。各镇、街要在各自辖区内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农村,把法律知识送到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广大市民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侧重地开展部门法集中宣传活动,在辖区主要广场、社区、街镇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组织制作流动法制宣传展板等,到各企业、学校、社区、村巡展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宣传阵地以及借助移动、电信、互联网等新媒体的短信、微信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市、县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精心策划法制宣传专题报道,推动法制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确保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将活动情况总结上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系人:汪士江 联系电话:5539719 邮箱:邮箱:assfxx@163.com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