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本级调整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项目及中省直在鞍单位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本级调整的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许可项目》和《中省直在鞍单位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项目》已经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8月26日
市本级调整的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项目
一、调整的实施行政许可主体
(一)增加的实施行政许可主体
1.市规划局
2.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室
3.市运输车辆管理处
(二)取消的实施行政许可主体
1.市统计局
2.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三)变更名称的实施行政许可主体
1.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原市交警支队)
二、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
(一)增加的行政许可项目
1.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市公安局)
2.爆破工程和控制爆破许可证(市公安局)
3.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市公用局)
4.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市财政局)
5.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市交通局)
6.封闭公路许可(市交通局)
7.道路货物运输许可(市运输车辆管理处)
8.城区道路运输站(场)径营许可(市运输车辆管理处)
9.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
1.电工进网作业、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 (市经委)
2.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市经委)
3.文艺作品、宣传报道涉及少数民族重大或敏感问题审批(市民委)
4.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5.国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市林业局)
6.在人口集中地区熔化或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审批(市环保局)
7.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市文化局)
8.申办统计师事务所及相类似的统计信息服务机构资格审批(市统计局)
9.有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出版单位发布或发表统计资料审批(市统计局)
10.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市规划局)
1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审核(市交通局)
(三)变更实施行政许可主体的行政许可项目
1.废金属流通相关活动(设置废金属收购站点、设立以废金属为原料的冶炼企业、铁路运输、出省运输废金属)许可(由市发展改革委改为市商委)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由市水利局改为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室)
3.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许可(由市卫生局改为市环保局)
4.放射性同位素及容器的运输核查(由市卫生局改为市环保局)
5.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由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改为市规划局)
6.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由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改为市规划局)
7.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由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改为市规划局)
8.涉窑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的批准(由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改为市规划局)
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由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改为市规划局)
10.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由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改为市规划局)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由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改为市规划局)
中省直在鞍单位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项目
一、市气象局
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审批
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二、市烟草专卖局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企业年检(含私营企业年检)
6.企业核准登记(含私营企业登记)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8.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9.广告经营发布资格审批
10.商品展销会登记
11.户外广告登记
1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四、市国家税务局
13.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用税控装置许可
1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五、市地方税务局
15.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用税控装置许可
16.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7.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核发
19.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20.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考核
21.计量检定人员考核
22.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七、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3.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单位审批
2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审批
25.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单位审批
26.医疗单位配制麻醉药品制剂审批
27.科研、教学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审批
2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批
29.***症患者《麻醉药品专用卡》审核
30.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3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八、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2.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
九、鞍山海关
33.货物直接退运核准
34.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
35.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审批
36.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出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
37.进出境运输工具改营、兼营境内运输审批
38.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监管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审批)
39.获准进境定居的旅客安家物品审批
40.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绿色通道报关单数据修改)
41.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登记
42.加工贸易相关活动(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 余料结转、核销、放弃、备案变更)核准
十、市国家安全局
43.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
44.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无偿)取得许可
45.临时用地许可
46.集体建设用地许可
47.未利用地开垦许可
48.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土地用途审批
49.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审批
50.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51.矿产资源采矿权许可
52.古生物化石资源勘查、采掘许可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53.贷款卡发放核准
54.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55.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56.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
十三、国家外汇管理局鞍山市中心支局
57.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
58.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
59.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
60.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
61.出口单位收汇分类核销核准
62.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
63.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
***.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
65.外商投资企业或中资企业适用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审核
66.银行为编码重复的没有身份证的居民个人办理售汇业务核准
67.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
68.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
69.企业租赁期不满一年、租赁贸易、租赁(照章征税)购付汇核准
70.特殊经济区域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
71.特殊经济区域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
72.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
73.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
74.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
75.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
76.出口单位出口收汇差额核销、核销备查核准
77.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
78.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
79.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
80.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
81.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
82.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
83.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外坦保审批
84.境内机构全口径外债和对外或有负债登记核准
85.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86.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
87.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88.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核销
89.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90.短期商业贷款指标审批
91.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
92.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