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追讨拖欠劳动者工资2750万元
1月5日获悉,2011年,市劳动监察支队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0户,涉及劳动者19.35万人;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743件;追讨拖欠劳动者工资2750万元、抵押金11.36万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94件,涉及农民工8168人,真正为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
2011年,我市劳动监察共接到投诉举报案件743起,处理743起,其中农民工案件194 件。从行业分布上看,建筑施工领域194件,占所有投诉举报案件的26.1%;餐饮服务业168件,占22.6%;制造业212件,占28.5%。从案件涉及内容上看,拖欠工资案件372件,社保案件52起,劳动合同案件272件,非法职介47件。
对比上年同期,投诉举报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劳动监察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投诉渠道更加便捷,投诉举报案件较上年同期增加32%。从案件所属行业和企业分布情况上看,建筑施工和餐饮服务行业是投诉案件的高发行业,但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两项指标占全部案件比重均较上年有所下降。所有案件中,个体和私营企业被投诉案件仍在高位运行。投诉案件多发于中小规模劳动密集型个体、私营企业,餐饮服务业拖欠工资案件也十分突出。
工作中,劳动监察人员针对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例如劳动者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和担心打击报复,在检查中不配合检查,提供虚假的信息,对用工单位的违法行为隐瞒不报;还有部分劳动者擅自离职,离职后不要求用工单位按合同付清工资,而是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讨要工资;另外由于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因其他非主观原因,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的能力不足等,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项监察行为。工作重心也由集中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投诉举报案件向注重规范建立长效预防机制转变。市劳动监察支队对监察执法过程中66种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归纳整理,从办案依据、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和办案时限4个方面,做到行政处罚透明、公正。
同时,结合6次专项监察行动,全面下放劳动监察管理权限,解决监察权限交叉问题。城区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市属用人单位及在鞍中省直单位除外)的日常巡视、受理投诉举报、实施行政处罚等。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突出的问题,我市出台了《鞍山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鞍山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构筑防止恶意欠薪、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两道防线。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72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