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恢复接待群众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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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根据鞍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要求,3月26日起,鞍山两级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群众来访。
有序恢复接待期间,来访群众要进行身份证登记并出具本地社区(村)开具的连续居住14日的证明材料,佩戴口罩,配合安保人员测量体温。
多人反映同一问题的,可派出2名代表反映诉求,其他人员避免聚集。
对需跨地区走访反映问题的,鼓励群众通过12309电话或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请来访群众严格遵守信访接待场所关于防控疫情的相关规定,共同保障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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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1:51: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