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市场局煤炭流通领域监管会议
随着煤炭市场进入销售旺季,加之近年来大气污染愈发严重,迫切需要解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问题,加强煤炭经营业户监管。进一步落实煤炭监管责任,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保障辖区绿色生态环境,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我局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煤炭流通领域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由分管消保副局长张荣良主持召开,消保科长、各分局局长、分管消保的副局长等人员参会。会上张局长就近年来辽宁及抚顺的大气污染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并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作了再次强调。
对于此项工作我局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任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依托网格化监管机制,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原则,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服务网络。明确监管巡查队员与煤炭经营户“一对一”的监管服务责任,确保监管到位。组织执法人员对煤炭检验新标准进行学习,并发放《加强煤炭质量控制告知书》及宣传学习资料,加强煤炭的监督执法,确保煤炭及煤炭制品质量达标。
煤炭销售企业是商品煤质量的责任主体,我局引导商品煤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销售的商品煤质量负责,按照国家对煤炭销售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供应的煤炭符合标准,质级相符、质价相符。禁止销售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以及向城市禁燃区等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炭。督促经营者制定商品煤质量保证制度和验收制度,完善商品煤质量管理机构,明确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责任,做好监测记录,建立商品煤质量档案,倡导企业加强自律,提高质量意识好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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