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环保局2019年双随机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和《南芬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了《南芬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现将全年抽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今年针对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行了3次公示,最终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家数9家、一般排污单位家数123家。市环监局规定的“各县区环保部门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域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一般企业按照1:10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执法人员数量:一般污染源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每季度至少抽查3家重点排污单位,保证每年重点污染源至少一次的频次。南芬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16名,即每年应从一般污染源名录中的排污单位抽查160家单位,但辖区内监管企业家数不足160家,故按照实际存在的一般污染源排污单位分四季度进行抽查,每季度抽查家数不断调整,保证覆盖辖区内所有企业。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文件要求,继续使用移动执法终端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把执法信息上传联网,此项工作不但规范了执法行为,同时也提升了执法效率。全年共计抽查重点企业15家,一般企业121家次。截止目前均已按要求全部检查完毕,其中76家自然停产或失联,其他企业正常生产。
三、存在问题
抽查中发现,一是部分生产企业存在环保意识薄弱,缺乏相应环保知识,业务不熟练,缺乏理论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二是部分企业未对企业情况进行公开,按相关要求,已要求企业对企业情况进行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根据2019“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为2020年“双随机”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的随机管理。并向上级环保部门对移动执法终端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更进一步学习,充分调配使用环境执法监察力量,规范现场执法内容,加大环境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日常环境监管的效能,实现抽查企业、执法人员双随机,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