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发布社会办医投资指引的通知
东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东卫计发〔2018〕253号
关于发布社会办医投资指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才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03号),加快实现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办医格局,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向医疗资源不足的农村地区发展,鼓励独立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等新兴业态的发展,促进资源共享,助力分级诊疗,结合《东港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我局决定发布《2018年东港市社会办医投资指引》,为我市促进社会办医工作起到助推作用。
东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0日
东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0日 |
东港市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指引(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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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医疗机构类型 | 级别 | 床位数 | 可设置地点(区域) | 拟需投资资金 | 备注 |
东港 | 综合医院 | 一级 | 20张床以上 | 桥东地区 | 待定 | |
护理中心 | 20张床以上 | 全市范围内 | 待定 | 省级审批 | ||
安宁疗护中心 | 50张床以上 | 全市范围内 | 待定 | |||
医学检验实验室 | 待定 | 待定 | 省级审批 | |||
综合门诊部 | 综合门诊部 | 城乡结合部 | 待定 | |||
中医门诊部 | 专科门诊部 | 全市范围内 | 待定 | |||
全科诊所 | 全市范围内 | 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