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做好重点管控地区赴港货运车辆管控的通告
针对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特别是近期大连市地区突发疫情情况,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企业“入口端”管控,坚决防止疫情传入我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是来自大连地区(含途经大连)装有冷链货物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我市,我市对大连地区冷链货物只出不进。
二、即日起,大连地区(含途经大连)及其他重点地区的所有货车来港实施报备制,由企业提出入港车辆申请后,方可入港
三、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来港货车的人员、车辆信息、货物及行程等相关情况提前24小时向属地政府报备,经属地政府审核批准后报交通部门,卡点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若信息不符一律不得入港,申请企业需提前在卡点处等候,对接来港车辆,车辆到达企业后,必须先进行消杀。
四、司乘人员一律提供 24小时内真实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进港卡点登记后方可入港,司乘人员全程不准下车,货物装卸完毕后立即离港不得退留;司乘人员无 24 小时内真实有效楼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原则上予以劝返,确需入港的,需到东港高速口下车,到指定车场由卫生部门对司乘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在未出核酸检测结果之前车辆不得驶离,司乘人员不得下车外出。
五、车辆返程离港后,企业需向属地政府进行报备,形成闭环管理。
东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