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台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
3月25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获悉,按照省级统筹的要求,辽宁省居民不分户籍性质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意味着,农民也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远远高于农村养老保险。这次出台的政策,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
根据《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20﹞1号),凡是辽宁省居民,不分户籍性质、年满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审批的次月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就近到我市、县(市)社保中心窗口直接办理新参保手续。参保后需要到丹东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并与丹东银行办理签约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手续。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提醒,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也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还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