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温滴楼镇康家村218省道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依据凌海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议定,关于凌海市2019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辽政地[2020]522号),拟对凌海市温滴楼镇康家村,218省道东侧地块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规划用地面积16385.43平方米。为提高城市规划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公共利益和建设项目周边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此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凡对此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进行反馈,有效的反馈意见,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地块位置:凌海市温滴楼镇康家村,218省道东侧地块。
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公示地点:凌海市政府网站 凌海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板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3353169
通讯地址:凌海市国庆路71号自然资源局 邮编:121200
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及规划设计条件说明
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9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据《凌海市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纪要》(凌规委发〔2020〕4号)相关会议精神,现对该地块提出规划条件。
第二条 本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出让宗地位置:凌海市温滴楼镇康家村,218省道东侧。
第四条 规划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规划用地面积:16385.43㎡。
3.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16386平方米。
4.建筑高度:室外地坪起建筑限高20米。
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7%。
5.容积率:≥1.0。
6.建筑系数:≥50%。
7.绿地率:≤17%。
第五条 配套设施:
1.供暖、燃气、供水、排水、配电、通信(有线电视)等按行业主管部门标准配置,能够保证地块改造要求,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2.涉及环保、河道、文物、绿化、人防、消防、抗震、净空、安全生产等方面,应满足国家有关规范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第六条 建筑退让、间距及日照: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锦州市建筑间距、住宅日照、建筑退让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地面标高及出入口:地块地面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出入口沿218省道设置,尽量实行人车分流。
第八条 建筑空间布局与形态风格:要考虑沿街视线与景观营造,功能相同或相近建筑外立面、形态、色彩等宜相对统一,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立面应考虑夜景亮化。
第九条 其他规划要求:
1.该项目建设执行《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
2.装配式建筑按《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凌政办发〔2019〕52号)执行。
第十条 本规划条件及附图配合使用。有效期两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一年,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自行失效。
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