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环保局关于2014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230123 通讯地址:义县中心路
邮 编:121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义县杰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屠宰肉羊150000头、肉牛5000头
本项目厂址位于义县地藏寺乡,项目北侧和东侧均为田地,西侧为本企业所属鱼塘,南侧紧邻一处敬老院
义县杰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厂址位于义县地藏寺乡,项目北侧和东侧均为田地,西侧为本企业所属鱼塘,南侧紧邻一处敬老院。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屠宰15万头猪、肉牛5000头。项目占地面积5334平方米,总投资5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劳动定员为20人,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开工250天。项目组成包括(1)主体工程:屠宰加工车间、分割车间、冷库。(2)辅助工程:生活用房、库房、验收、化验(检疫)室、制冷机房、畜圈。(3)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间。
1、施工期要采取洒水增湿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周围设2米高的围挡,运送物料的车辆要用罩布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置于简易棚内,工地出口要派专人清理车辆轮胎上的泥土,现场搅拌站必须采取防噪声和扬尘措施。禁止夜间10时至早6时施工,却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时,要报当地环保局审批。
2、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脱焊和松动的架构件要补焊加固,以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3、营运期在屠宰加工车间,对粪便等废弃物及时清理,运往固废临时贮存间,临时贮存间为全封闭的房间,并做好防渗处理。
4、在车间内保持良好的通风。
5、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运往送有机肥加工厂。
6、屠宰产生的猪毛和猪血必须日产日处理,不得过夜堆存,最大限度避免臭味的产生。
7、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厂址西侧的鱼塘中。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间与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加强对车间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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