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创新四级联调机制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律制度,被国外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律地位,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与民事诉讼的关系。1989年***《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全面规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相关人民调解基本法律制度,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长足发展和进步。为了使这个“东方经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好的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之更加规范化、法制化,2010年8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人民调解工作在党和国家的重视支持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努力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参与,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取得了辉煌成绩。
但是,随着我国各项事业发展进入到关键时期,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多发多样的状况,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人民调解工作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保持生机和活力。针对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阜蒙县司法局敢为人先,率先在全市成功建立并推行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覆盖广泛的“四级联调”新机制,将人民调解的防线前移,真正实现了“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
“四级联调”即村(居)调委会、乡(镇)调委会、邻近几个乡镇组成的区域调解组织和以县局基层股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为主力的终级调解。根据我县地域广、范围大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全县36个乡镇划分为8个片,实行分片联系制度。遇到跨区域或者单独一个所无法解决的矛盾纠纷,则迅速启动区域联调联动方式开展调解。在处理特别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时,基层调解组织往往势单力薄,难以圆满顺利地化解纠纷。为此,我们大胆实践,由县局基层股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派遣精干力量,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帮助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提高调解成功率。其中,这个精干力量的代表就是“彪哥”。“彪哥”是人民群众对阜蒙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彪同志的尊称。张彪同志十多年如一日,凭借坚定的信念,奋斗在基层一线,平均每年办理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众多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为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阜蒙县司法局成功注册了全国首例公益性法律服务商标----“彪哥”商标,树立并推广了“彪哥”品牌。并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打造、培育、推广了以“彪哥”为核心,以机关人员、司法所长、公证员、律师为主体的“彪哥”团队品牌。“彪哥”团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走千家进万户,用一颗颗耐心、诚心和爱心,“解”出了人间一片片真情。多少对夫妻反目的,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得以破镜重圆;多少家婆媳不和的,被司法所调解后重归于好;多少个邻里成仇的,因为司法所调解终于握手言和。如今,“有矛盾找司法”、“人民司法为人民”在群众当中口口相传,基层司法所的威信也越来越高。
2011年3月,平安地司法所长张广林找到县司法局反映情况。当地平安地敬老院有位吴老太,与子女因赡养费发生纠纷,因儿女们都在建设镇,涉及两个镇,请县局基层股和援助中心帮助协调。
原来,吴老太的原籍在我县建设镇,老人共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均已成家。29年前,吴老太老伴去世,后改嫁到平安地镇,与平安地敬老院院长结了婚。2011年,吴老太的后老伴儿也去世了,可她却在敬老院赖着不走。因为老人有儿有女,不属于五保户,因此,在敬老院的费用理应由其子女们支付。但是,敬老院和平安地司法所多次找其儿女,儿女们即不出钱,也不来人。为了翘开这个“榆木疙瘩”,平安地司法所张所长请求县局提供帮助。接案后,县司法局立即与建设司法所取得联系。虽然费了很大劲儿才找到了几个儿女,但是,几个儿女均不配合工作。再找人,不是手机不通就是不接电话。无奈之下,县司法局立即派出了“彪哥”团队人员亲自***,找到了吴老太儿女的家里去找。根据几个子女的心理,“彪哥”首先用褒扬激励的方法,说:听村干部和镇里同志说,你们几个子女都非常孝顺,你们不是不养老人,听说前几天你们主动每个人交给法庭500元钱作为老人的赡养费呢!”。实际上,去年老人因几个子女不给赡养费向法庭起诉过。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彪哥”没有直接说,而是用表扬和激励的方法。人的本性都是喜欢听表扬和赞誉的话,几个子女听后都非常高兴。在“彪哥”团队的耐心劝导下,三个子女同意每人每年给付老人赡养费1000元。另外,老人还有10亩土地。“彪哥”团队又与平安地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沟通,为吴老太办了低保。不但解决了老人的敬老院费用,而且又使老人每年的生活有了一定的零花钱。彻底解决了吴老太的后顾之忧,也使得老人能在敬老院安度晚年。就这样,一场长达半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在县司法局、司法所、村调委会和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先后七次的努力调解之下,充分发挥“四级联调”机制优势,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