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抚顺市医保局出台惠民新政
10月14日下午,从抚顺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城乡居民“两病”政策落地,提高抚顺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保障能力,方便患者享受医保待遇,减轻门诊用药负担,提高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医保局出台了“两病”用药保障待遇政策。
具体待遇标准为: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与“两病”用药保障待遇兼得的模式,高血压患者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100元/年,其中300元为城乡居民门诊统筹,100元为“两病”高血压的医保用药费用。糖尿病患者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200元/年,其中300元为城乡居民门诊统筹,200元为“两病”糖尿病的医保用药费用。
起付线是:定点一、二级医疗机构50元/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20元/年,与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计算。
报销比例是:“两病”患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50%比例报销,与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相同。
“两病”确诊定点医疗机构和供药医疗机构为:“两病”定点的一、二级医疗机构18家、乡镇卫生院46家;“两病”定点供药单位共77家、定点的村卫生室45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