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阜新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从 2016年11月起至2018年底,对全市范围内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形成的“有主”采空区(指有开采主体的现有地下矿山矿区范围内的采空区)和“无主”采空区(指开采主体已不存在的,以及在历史开采过程中形成的已关闭或废弃地下矿山的采空区)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
此次治理按照“政府组织、企业负责”的原则,在依法划分政府和企业责任的基础上,制定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实施方案,落实职责和资金,通过查清空区现状、认真分析论证、科学编制治理方案、开展采空区治理的方法步骤,加强采空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扎实推进采空区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降低因采空区引发的事故总量,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