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行科技创新券制度
日前,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决定实施科技创新卷制度,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
科技创新券制度是政府推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一种激励措施。创新券由政府免费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是专门用于向高校、科研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的权益凭证。创新券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科技资金,其中以创新券实施区所出资金为主,省本级资金为引导资金。该项工作今年重点在条件成熟的国家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试行,明年将在全省适时逐步推广。
我市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小微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合作,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已经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落实,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在资金投入、政策扶持方面加大保障力度,鼓励我市条件成熟的县区、产业园区,结合实际情况,先行开展创新卷试点工作。目前已在阜新国家高新区先行先试开展创新卷试点工作,阜新高新区投入部分资金,省里再配套一定引导资金,并且阜新高新区已被纳入今年全省科技创新卷试点,将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