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做好迎接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6年亿元以上项目专项核查准备工作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亿元以上项目专项核查的通知》。太平区投资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谋划“十三五”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特别是具体做实2016年亿元以上项目,做好迎接省发改委核查的汇报准备工作和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一是认真整理2016年亿元以上项目情况。按照续建、新开工、谋划三个阶段和第一、二、三产业,逐个落实项目并录入辽宁省重大项目库。其中,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纳入在建项目库,并明确具体开(复)工月份,并认真核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项目的形象进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或已经正式签约的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并明确年内具体的工作目标,着重体现截止到2015年底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的签约落地、规划审批、用地审批、环评审批、节能评估、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前期工作阶段发生的报批文件编制、上报、审查论证、批复情况等内容。二是认真整理2016年亿元以下项目总体情况。对全区2016年以前开工的投资亿元以下的续建项目进行认真梳理,通过深入项目现场调查研究,调度项目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同时,与区统计局认真核实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对项目进展缓慢及停滞的项目调查了解原因,制定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进程。三是做好2016年投资形势预判。根据2015年全国经济形势分析和我区2015年经济运行情况及项目建设发展情况,科学预测2016年全区投资形势,认真落实上级稳增长政策,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增加有效投资。四是科学谋划“十三五”期间项目。及早谋划我区未来五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发挥有效合理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按照以上要求,太平区积极准备迎接核查的汇报工作,并提前做好2015年入库项目结转与2016年入库项目填报工作,确保入库项目结转有序,真实有效,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