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全面备战春运 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其中春节前15天,节后25天。为扎实做好我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市交警支队积极备战,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做好2010年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发放《春运通行证》 1月25日至1月30日,交警各大队深入各客运企业、旅游公司、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有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车辆予以发放全省统一印制的《春运通行证》,并规定,从2月1日起,凡没有《春运通行证》的客运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 从1月25日起,全面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警员24小时执勤,对7座以上公路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并向驾驶人发放宣传材料和“温馨提示卡”,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排查重点车辆 各交警大队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内部安全管理是否扎实有序。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审查春运驾驶员资格 2009年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以及在近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将被取消春运期间驾驶资格。
交警驻站检查 从1月30日起,将执行驻站民警制度,派驻长途客运站的交警,每天都要对出站客车逐一进行核查和登记,防止客运车辆出站超员违法行为。
鼓励举报 建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