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推行河长制暨总河长会议
11月14日,辽阳市组织召开了全市推行河长制暨总河长会议。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王凤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市级总河长裴伟东主持会议。副市长、市级副总河长马立阳总结了今年以来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步工作。市级副总河长、河长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副市长马立阳首先肯定了我市河长制推进工作取得的成效,介绍了我市在工作方案出台、组织体系工作构建、基础工作开展、重点工程启动方面取得的成绩。对下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全市要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组织体系;要对照工作方案,加快工作节奏;要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工作制度;要严格依法管理,完善长效机制;要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市委书记王凤波强调,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切实把全市河湖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为建设美丽辽阳,推进辽阳新一轮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
市长裴伟东主持会议时指出,各部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突出重点,抓紧成立河长制工作机构,编制河长制实施方案及“一河一策”方案,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推进工作任务。要加强宣传,营造保护河湖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督查,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对工作严重滞后,拖全市后腿的地区,市河长办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对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各县(市)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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