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调整办理道路运输业务的通知
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辖区道路运输企业: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安全防控工作,保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对业务服务大厅实施如下措施:
一、根据《***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灯塔辖区内的客运、货运、出租汽车年度审验、更新等业务正常办理,需提前预约,未预约不予办理。非紧急业务尽可能延后至疫情稳定后再前往窗口办理。对确因道路运输生产需要到窗口办理业务的,可实行预约办理,预约服务电话:客运科:139****3088;货运科:138****6000;出租办:183****7111。
三、您也可通过“运管所客运、货运、出租车行业建立的微信群”预约申请办理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暂停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工作。
四、未能及时办理车辆年度审验、变更等业务的,不会增加其他处理措施。
五、实施预约的人员来所办理业务,请务必佩戴防护口罩,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六、业务服务大厅窗口整体对外服务的具体时间,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另行通知,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大家谅解和支持。
灯塔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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