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企业年报定向抽查
为有效推进企业年报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年报信息报送公示义务,日前,我市全面启动2016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定向抽查工作。
此次定向抽查名单由省工商局确定,全市共296户企业。检查内容包括: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和公示的信息,重点检查企业经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情况,重点检查擅自变更名称、改变住所等;被行政执法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但没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行为(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除外);重点审查财务数据,是否存在逻辑错误。
此次定向抽查工作将于5月25日前完成。市工商局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合理分配抽查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将抽查与年报宣传、休眠企业清理等工作相结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统筹推进定向抽查。
对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向社会公示。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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