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参保单位职工负担减小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29日发表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
企业单位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个人费率调整为0.5%;事业单位和非企单位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5%,个人费率调整为0.5%。
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后,每月将减征失业保险费300多万元,大大减小了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负担。
***:
相关文章: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22 09:34: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