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阳光华中学水源热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关于辽阳光华中学水源热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阳光华中学水源热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580907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辽阳光华中学水源热泵项目 | 辽阳市弓长岭区汤河镇孙家寨村 | 辽阳光华中学 | 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拟建设2套水源热泵机组,取水井5个,回水井10个,供暖面积71300平方米。 | 1、施工期,要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2-2016)的规定,加强设备运输和物品堆放的日常管理,防止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 2、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要向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弓长岭分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期厂界噪声要达标排放。 3、运营期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为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堆放扬尘、施工活动扬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等。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 4、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原有建筑厕所排入市政管网,因此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是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及运输设备产生,随施工结束,其影响随之结束。 6、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条款执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0419-5809070 |
弓长岭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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