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政务审批服务局提出五办五零从真从实优化营商环境
区政务审批服务局为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坚持以企业、群众实际需求为工作导向,以省政府确定的落实营商环境条例的“八个凡是”要求为统揽,以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为契机,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集聚企业从真从实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在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提速“五办”、服务“五零”,即材料齐全马上办,事项不清指导办,紧急事项加班办,招商项目主动办,重点事项***办。开展妈妈式服务,做到“零距离”指导、“零停留”办公、“零差错”办理、“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不堵心”,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全面精简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相关证照所需的申报材料,推行“十个凡是、十个一律”。即凡是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证明,一律取消、废除;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一律不再要求提交,如企业注册、行业执业许可均需提供房产证明,只提供一次即可;凡是可以从电子证照库调取、查询、比对的证、照、文一律不再要求提交,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一律不再要求提交,如管理制度等;凡是可以通过互通共享、校验核对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证照和申报材料;凡是可以通过机读验证证照形成电子档案的,不再要求提交复印材料,如身份证件等;凡是可以互联网+推送(电子文档)的,不再要求现场提供;凡是联办需要向多个部门提供名目繁多的书面材料一律整合精简为“一表制”、“一套材料”;凡是可以自动生成免填表的不再要求填表;凡是申报材料为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和批文,只要求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一律不再要求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对前后存在关联的审批事项进行合并办理,如幼儿园开办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14项。对国家已经有明文规定取消,但在审批过程中并未取消的要件,或者无法律依据的要件进行精简,例如:资信证明、验资报告、工作总结等。共精简审批要件198个。对内容相似的要件进行合并,例如:一些申请报告、申请表、申请书等。合并审批要件156个。
三是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拥有排队取号评价、多媒体信息发布、LED大屏电子显示、自动上网、市民查询、电子监察、行政审批等系统,实现政务大厅电子信息化。同时,强化大厅服务便捷化,免费提供饮用水和纸巾、放置了立式手机充电机等,努力营造整洁、舒适的大厅环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