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科委是主管全区科技、信息等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财政局批复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9749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区科委预算编报基本真实、完整,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不够完整
经审计,区科委未建立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专项经费”项目、“全区科协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不够完整。
(二)个别预算项目编制和调整不合理
经审计,区科委“公用经费政府采购”项目2020年预算编制时未按上年实际执行情况调整,导致连续三年执行率低于75%。区科委在年中预算调整时,个别新增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个别无法启动项目未及时调整。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经审计,区科委在区资产管理系统上登记的资产信息不完整,如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管理人、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均缺失,大部分专用设备无型号等信息。15台合计价值29.70万元的“杨浦科技助力加油站”设备下发街道和科技园区使用后未纳入区科委资产日常管理。此外,区科委2020年3月购置一批取暖器共13台合计价值4865.98元,未登记固定资产。
(四)部分合同管理不规范
经审计,区科委2020年共有4个项目上会审批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或合同约定的服务起始日期,共涉及合同金额252.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不够完整的问题,要求区科委严格执行《杨浦区2019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杨财发[2019]89号)第三条的规定,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个别预算项目编制和调整不合理的问题,要求区科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的规定,合理编制和调整预算。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科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的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工作,完整真实的反应固定资产状况,并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部分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科委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加强合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职责部门,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不够完整的问题,区科委组织各业务科室人员进行2022年度《杨浦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申报》工作培训,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杨浦区2019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杨财发〔2019〕89号)的预算工作要求,加强绩效管理,编制切实可行的完整的绩效目标。
对个别预算项目编制和调整不合理的问题,区科委召开2022年预算专题讨论会,对每一个业务条线的项目逐一分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的规定,合理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专题会上还认真分析了2021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在预算执行环节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目标的,及时了解原因及时纠正;对确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按照规定程序合理调整预算。
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科委修订完善《区科委(协)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已于9月30日完成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补录工作。下发街道和科技园区使用的15台“杨浦科技助力加油站”设备,其中11台使用单位已经补办领用手续并提交设备托管交接单,由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保管和日常维护,区科委定时抽查设备使用情况。另外4台设备由区科委取回统一保管。13台取暖器已于2021年5月完成登记入账。
对部分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科委一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区科委(协)及下属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认真履行合同签批程序,确保合同的规范签订。二是对于签订时间早于上会讨论时间的合同,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办理”的程序,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杜绝先签合同,后提请党组等会议审议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