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物业小区积水难排可向街道和房管部门反映
■解放日报读者提问:浦东吴女士反映,居住的老小区是售后公房,一到雨天,小区路面积水就会没过脚踝;若遇大雨,水要一天一夜才能排掉。居民们猜测,是附近一新建楼宇压坏了小区原来的排水管所致。但所在小区没物业,也没业委会,不知该怎么办?
■记者调查: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市水务局是本市排水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排水的监督检查工作。《条例》同时明确:排水设施养护的维修责任,属公共排水系统内的,由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运行单位负责;而对于道路规划红线外街坊里弄内的排水设施,则由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不过,由于吴女士居住的老小区没有物业,因此建议可先向街道反映;如仍不能解决,继续向房屋管理部门反映,由小区所属的房管所负责解决排水问题。水务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养护维修单位的日常监督,对小区排水管不能正常排水的情况,应及时处理。按相关规定,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在发现污水冒溢或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至于吴女士提到的居民们的猜测,若查实,根据《条例》,水务部门也要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
此外,居民也可拨打“63216790”,向上海水利管理处投诉;或通过上海市排水管理处网站进行投诉。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市民政务通》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