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已全面铺开
按照***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关要求,目前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全面铺开。河北、山东、江苏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江苏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
14日从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围绕职责、机构整合等不动产统一登记2014年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包括天津、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等5个省已经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目前河北、山东、江苏3省已印发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文件,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
不动产登记本意不在房地产
承担不动产登记局职能的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城乡统一、海陆统筹,涵盖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的权利登记、确认、保护体系。
“不动产登记的本意不在房地产,其客观出发点也不是从反腐、抑制房价考虑,尽管客观上可能多少有些关联。”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