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扎实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工作
为缓和《社会保险法》出台所引起的劳动关系现状呈现不稳定现象,日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局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实际,不断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确保用工规范合理。
一是明确目标,加强组织建设。召开宝山区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工作座谈会,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把搞好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完善各街镇、园区三方联席会议组织建设,形成三方良性互动。二是健全制度,统一操作口径。制定《宝山区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及宝山区关于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若干操作口径》(征求意见稿),并下发各街镇、园区学习,就相关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集体协商条件等问题开展交流讨论,加大考核奖励,统一操作口径。三是完善细节,严格工作规范。逐步规范集体协商要约,进一步完善外部介入机制,在结合实际并深入讨论的基础上明确部属、市属、区属企业不属于各街镇、园区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工作的范围,10人以下企业不具备集体协商条件等规则。同时,各街镇、园区严格按照属地(即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管理原则进行集体协商推进工作。四是广泛沟通,加强与企业之间协调互动。积极与企业开展沟通协调,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工作,并积极应对做好重大劳资矛盾调处工作,努力构建劳动三方和谐共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