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补贴事务(11项)
副食品补贴事务
1、副食品价格补贴补差申请
申办条件:
(1)支内支边支疆人员
(2)在外省市离退休
(3)户籍已迁入本街道
申请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离退休证
(4)“副补”统一证明回执
(5)本人持有的上海市开户的实名制***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2、少数民族本人(配偶)副食品价格补贴增发申请
申办条件:
(1) 户籍在本街道
(2) 副补关系在本街道的少数民族及其配偶符合规定的在8元的基础上每月再补贴2元;副补关系在单位的每月补贴1元
申请材料: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单位出具的副补发放证明
(4) 少数民族配偶需增加配偶身份证、户口簿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3、有副补关系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
申办条件:
(1)副补关系在本街道
(2)户籍在本街道
(3)持有副食品补贴发放卡
申请材料:
(2)身份证(仅针对未办理过***的居民)
(3)本人上海市开户的实名制***(已登记过***信息的居民无需办理,每年一次直接发放至所登记的个人账户上)
注:发放卡遗失申请需提供:
(1)身份证(2)户口簿(3)手写《遗失声明》
4、按帮困粮油供应卡发放副食品价格补贴
受理条件:
出生日期在1980年至1995年的本市常住户口的失业无业居民(除大中专院校、技校学生外),如果享受粮油帮困供应,可按每人每月8元标准发给“副补”
申请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粮油帮困供应卡
(4)副食品价格补贴填报表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5、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信息查询
申办条件:
(1)原本就享有副食品补贴的居民
(2)当前户口仍在本街道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注:以上两种证件任选一种出示即可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6、副食品价格补贴关系迁出
申办条件:
(1)副补关系在本街道
(2)目前户籍已迁移至其他街道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7、副食品价格补贴关系迁入
申办条件:
(1) 副补关系在外街道
(2)目前户籍已迁移至本街道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副食品补贴转移证》
(4)本人上海市开户的实名制***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8、副食品价格补贴注销申请
申办条件:
(1)副补关系在本街道
(2)注销副食品补贴申请书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相关证明(如:死亡证明等)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9、***信息变更
申办条件:
(1)副补关系在本街道
(2)已登记过***相关信息
(3)原***遗失、注销或变更等情况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新的***复印件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