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抗震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杨教〔2008〕72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抗震
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为切实提高学校校舍的抗震减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市建交委及市教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抗震安全普查工作的通知》(沪建交联[2008]492号)的要求,我区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抗震安全自查工作。
请各相关学校高度重视自查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各校要按照文件精神,通过查阅档案和实地踏勘,对本校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提供资料的完整和准确。自查工作要求在2008年7月底完成,并在2008年7月30日前,将自查表(附后)由主要领导签名、盖章后同电子版本一并报送至杨浦区教育工程设备综合管理站。
联系人:杨浦区教育工程设备综合管理站 白 伟
地 址:杨浦区国顺东路156号 电 话:65388338*38
***: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抗震安全普查工作的通知(沪建交联[2008]492号)
二OO八年七月七日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