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赔偿实不该潜逃四年终归案
2007年3月某日,在杨浦区延吉街道的一条弄堂内,发生了一起大型货车撞人的惨祸,造成伤者胸部严重损伤,经鉴定已构成重伤。就在商量赔付事宜的过程中,肇事者竟神秘失踪。经历四年有余的追逃后,该逃犯终于被抓捕归案。近日,杨浦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事故发生当日,肇事司机蒋怀先驾驶着一辆大型货车欲从弄堂内倒车调头,但由于弄堂过于狭窄,他并没有注意到车辆右后方有一名路人正试图从货车与围墙之间穿过,当蒋怀先猛然意识到情势有异时,已狠狠地将路人挤压在卡车与墙壁之间。事故发生后,他立刻下车把已经奄奄一息的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伤者家属就民事赔偿在与之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起诉至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蒋向伤者先行赔付人民币10余万元。以驾驶车辆谋生的他为了逃避惩处,决定走为上策,逃之夭夭。事后,公安机关发现,蒋怀先于事发当日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伪造,即意味着其根本没有驾驶机动车资格,再加上伤者经鉴定后属重伤,已经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入罪标准,立即对其采取追逃措施。今年2月,一起有关停车纠纷的报警引起了侦查人员的警觉,经核实一方当事人即是潜逃了四年的货车司机蒋怀先,警方遂在第一时间将其羁押归案。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大型货车引发的肇事案件呈迅速上升趋势,过往行人见到横冲直撞的该类车辆也大多“敬而远之”。对于驾驶司机而言,具有在交通法规的框架内保障行人通行安全的应尽义务。虽然本案事发当时,肇事车辆未行驶在交通道路上,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定罪要求,但仍可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来定罪判刑,希望这些案件能为广大司机朋友们带来深刻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