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召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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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市综合执法办主任刘涛主持召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例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综合执法办及高新区、新城、普陀山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综合执法办传达全省二季度工作例会精神,对我市二季度综合评价情况进行点评,分析总结主要失分点和风险点,并提出优化建议。各市级部门、县(区)综合执法办和功能区分局围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交流座谈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刘涛主任围绕改革工作现状和目标任务进行重点分析、全面部署。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改革方向不偏离,坚持改革攻坚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精准靶向施策,推动各项指标争先进位;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重点推进党委政府领导“双牵头”抓改革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例会制度、约谈机制、定期通报机制、乡镇考评机制等;紧盯平台数据不失分,切实保证执法协同、执法效率和人民满意率,超前完成年度指标覆盖;着眼特色亮点重创新,着力建设“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队、创建“一件事”特色应用子场景、推进提炼行刑衔接特色亮点等,在制度理论、工作机制创新和数智赋能提高实战实效等方面打造更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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