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南水晏至宁康二级路项目征地补偿款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平南水晏至宁康二级路项目的征地工作,我中心于2023年5月31日拨付马练乡人民政府款项(平南水晏至宁康二级路项目征地补偿款)404007.54元。
特此公告
平南县房屋和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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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6:47: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