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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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5月30日发表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消防监督工作,正确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公示。
桂林市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31日
***: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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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21:34: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