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2023年12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
平乐县林业局
为深化集体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创新林业治理机制,充分调动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根据自治区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林政发〔2014〕29号)文件精神,现将平乐县2023年1-2月份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集体林木采限额为121950立方米(上级下达我县全年总额),1-2月份共使用4875立方米,剩余117075立方米。其中商品林采伐限额为86100立方米,使用4775立方米,剩余81325立方米(其中主伐限额剩余66890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为35850立方米,使用100立方米,剩35750立方米,详见***。
***:平乐县2023年1-2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统计表
平乐县林业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