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4月27日发表
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各村委会: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及《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精神,经评估审查,街道决定废止《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祖庙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禅祖政办〔2021〕1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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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2:40:14重新编辑